根据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人,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度济南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
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1069/index.html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济南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综合考察时使用)。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见报名网站公告。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请于2022年6月3日16:00前将证明材料发至邮箱zwbzzx@jn.shandong.cn,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报名网站公告。
笔试项目:考试类别为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关于济南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事宜的公告》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入选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
2.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关于济南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事宜的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wbzzx@jn.shandong.cn,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⑤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打印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关于济南市政府机关政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面试事宜的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专业技术实际应用能力等。
面试组织: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
4.总成绩计算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将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时,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按照上述方法递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过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等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须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1-66607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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